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师生同台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发布时间:2019-09-06浏览次数:214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庆祝新中国70华诞,营造浓厚喜庆氛围,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学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9〕43号),特决定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师生同台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9月25日 1900

二、地点

琅琊校区音乐厅

三、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四、组队安排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队参赛。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下,各分工会牵头、基层团委配合,负责具体参赛事宜。

2.各队参赛人数为50人(指挥和伴奏除外),其中教工不少于10人。

3.根据实际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可联合其他学院一起组队参赛。

4.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选派代表参与音乐学院合唱团演唱,不参加评比。

5.如各参赛队需要指导教师,请与音乐学院分工会主席杨尚翡老师联系。

五、演唱歌曲

各队围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选唱两首“抒发爱国情、共赞新时代”的曲目。具体曲目选择音乐学院指导教师可提供帮助。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师生踊跃参与,并积极协调解决参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将大合唱比赛作为凝聚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力量的重要途径。

2.精心组织。各分工会和基层团委要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排练,协调好工作学习与比赛的关系,做到两不误。

3.统一服装。各参赛队伍要统一服装,队形整齐,精神饱满,展现我校师生员工的昂扬风貌。

 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

    2019年9月6      


终审人: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