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转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作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65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校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举报电话:3087951

举报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pdf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终审人: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