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7-16浏览次数: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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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现公布2020学年度岗位需求,请有关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选派项目

1.学校根据“中心”函件的要求,负责组织公派教师推荐教师根据公布的当年公派教师岗位需求(附件1自愿申请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推荐。

2.“中心”对推荐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安排复核通过的教师参加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由“中心”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心”根据其申请意向推荐至外方进行复试。

3.通过外方复试的教师由“中心”发派出通知。教师派出前须参加“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培训合格。

4.出国教师国外管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人员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选拔考试

“中心”将安排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

五、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

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3)

申请教师提供所在二级学院推荐信。二级学院须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公章及签字后2020年7月22日18:00之前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初审。

2.单位审核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初经学校同意,报安徽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

附件: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zip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7月16日

终审人:申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