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208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做好2020年暑期轮休期间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督促教职工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引导教职工妥善安排假期计划,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确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如下:副处以上人员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各单位对经批准同意的外出人员要认真进行离校返校信息登记。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处理,擅自外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各单位要密切监测教职工健康情况,精准掌握教职工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督促教职工每天通过掌上蔚园进行个人健康日报。严格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假期疫情防控各类信息台账按原有程序正常报送。每天按要求排查并上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滁教职工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四、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821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上班、报到前14天所有教职工不得外出,外出教职工须在开学前14天返滁,积极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所有返校教职工须确保健康,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做好隔离、诊治、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健康者方可进校。

               

                校防控办  

                             2020717


终审人:申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