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2004年元月3日上午9:00至11:00。详情请看
2003第二次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
考试理论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04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考场 考号范围 语种 人数 校区 教室
1 20724000401-20724000430 二级C 30 北校区 301
2 20724000501-20724000530 20724000601 -20724000603 二级C 33 北校区 302
3 20725100701-207251007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305
4 20725100801-207251008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307
5 20725100901-207251009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308
6 20725101001-207251010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401
7 20725101101-207251011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403
8 20725101201-20725101230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405
9 20725101301-20725101327 二级FOXPRO 30 北校区 407
1 20725101401-20725101430 二级FOXPRO 30 南校区 2301
2 20725101501-20725101530 二级FOXPRO 30 南校区 2303
3 20725101601-20725101630 二级FOXPRO 30 南校区 2307
4 20725101701-20725101730 二级FOXPRO 30 南校区 2309
5 20725101801-20725101823 二级FOXPRO 35 南校区 2308
20721100301-20721100312 二级VB
6 20721100201-20721100230 二级VB 30 南校区 2310
计 算 机 水 平 考 试 规 则
1、考生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
2、考生应持准考证、上机操作资格证(或二级合格证书)、学生证(或身份证)或考点学校规定的考试证进入考场。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以上“三证”置于座位左上角备查。
3、考生拿到试卷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离开考场(含上厕所),考试中途因急病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考试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准离开考场,也不准再返回考场。
4、考试当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教师解释试题。如确因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试卷模糊或缺页等,考生可举手要求监考人员对照描述或更换试卷。
5、考生除携带必须的书写工具外,其它书籍等物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者,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违者按考试舞弊论处。
6、草稿纸随试卷由监考人员统一发给,不允许考生自备草稿纸。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按考试舞弊论处:
(1)夹带。考试发卷后,发现桌椅上或抽屉里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笔记本、资料、草稿纸等物品未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或将考试有关内容写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及文具盒、眼镜盒、手套、桌椅板凳上均属夹带。
(2)偷看。偷看他人的试卷或草稿纸或将自已的试卷、草稿纸给他人偷看。
(3)传递。传递试卷、草稿纸,不论其内容是否与考试有关均按舞弊论处。
(4)交头接耳。在考场内交头接耳者,不论谈论什么内容,均按舞弊论处。
(5)暗示。用手势、动作舞弊、表情互通信息者,均按考试舞弊论处。
(6)代考。同一科目的考试,如替代他人应考答卷者,或请他人代理应考答卷者或双方互相代考者,代考及被代考双方,均按考试舞弊论处。
(7)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其他舞弊行为者。
凡属上述考试舞弊事实清楚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考卷,责令其退出考场,对在校学生还应按学籍管理及学位管理条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考点主考应处理结果上报省主考,并在校公布作弊考姓名及处理意见。
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反考试纪律论处:
(1)在考场内抽烟者;
(2)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内随意走动者;
(3)在考场内及场周围大声喧哗不听劝阻者;
(4)不按时交卷或停止答卷后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者。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立即给予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者责令其退出考场并按考试舞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