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校车停靠点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918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车停靠点的通知

 

为方便师生员工乘车,确保行车安全,应教代会代表的要求,现就校交通车停靠点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从五中行驶的校车,原则上在公交站台处停靠。

二、从西环路行驶的校车,原则上在校交通车临时停靠点处停靠(有标牌)。

三、会峰校区内行驶的校车,除始、终点站外,原则上在三个校车停靠点处停靠(有标牌),具体为:

1号校车停靠点:教学楼与图书馆间路口处;

2号校车停靠点:第一食堂与塑胶运动场路口处;

3号校车停靠点:第二食堂边龙蟠河桥面处。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在校车停靠点处等候乘车。对不在校车停靠点处要求乘车的,驾驶员有权拒绝。对不在校车停靠点处带人而可能引起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11222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