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若干规定(试行)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3-05-04浏览次数:589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若干规定(试行)

(院委〔201315号)

 

 

一、坚持调查研究

1.坚持专题调研。校领导要根据分管工作,选择关系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处级干部要围绕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每年至少一次,要求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坚持走访基层。校领导、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课堂、食堂、学生宿舍,深入师生员工之中,了解教学科研等具体情况,了解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家庭大事访问制度,坚持处级以上干部听课制度,坚持期末学生考试巡考制度。

3.坚持谈话制度。校领导每年与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处级干部个别谈话1次。各院(部)、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教职工谈话制度,征求意见,了解需求。

二、改进会风 

4.精简会议数量。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召开各单位正职参加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党群方面的会议报党委书记审批,行政方面的会议报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协调。

5.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校领导一般不参加各单位组织的非公务性活动,需要出席的会议、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种会议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为原则,一般在校内召开。

6.提高会议实效。参会人员按会议通知准时开会,不在会场接听电话、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坚持开短会,讲实话、讲短话。一次会议不安排多位校领导重复讲话。各类会议要明确主题,讲究效果,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确定议题,提前通知讨论题目,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三、改进文风

7.加强公文管理。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不得擅自出台政策性文件,不得随意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涉及教学、科研、管理重大问题的文件,制定之前要进行周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校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有关院(部)、部门,限时报告执行结果。公文撰写要严格按照《滁州学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8.提高公文办理实效推进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全面推进电子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减少重复填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材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缩短公文流转时间,确保公文办理高效、有序、安全。

9.改进新闻报道。校园网要多报道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多报道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情况,多宣传优秀师生员工和校友的先进事迹。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报道。

四、厉行节约

10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校领导公务用车,各单位因公务需要用车,费用自付。严格控制用车经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11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规格、简化接待形式、减少陪同人员,严禁铺张浪费。非实质性的考察学习,校领导不出面接待。

12.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类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发纪念品,不安排礼仪人员。

13.节约使用办公经费。严格按定岗定责原则节约使用办公经费。校内活动不送请柬,不发纸和笔。进一步加强学校标识的规范使用,各单位不得擅自违反学校标识规定印制信封、信纸等办公用品。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尽力节能、节电、节水和节约纸张,不印不必要的材料,不搞豪华印刷装帧。个人使用的学校办公用品,岗位交流或退休时要按规定进行资产交接。

14.严格公务出访出差管理。实行公务出访出差报告制,正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出差分别向党委书记、校长报告,由学校办公室备案。严格控制出差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含座位等级标准);因公国(境)外出访,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高服务质量

15.推进校务公开。公开校领导、处级干部的邮箱,畅通电话,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校园政务微博建设。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机制,定期公布结果。

16.改进工作方式。依托大学生服务中心方便快捷地为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的育人功能。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17.简化办事流程。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管理方式的转变,适应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的需要,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公开办事流程,在加强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简化各类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8.完善信访接待。坚持两周一次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健全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本单位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督办机制。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  滁州学院

                                   201348

 

终审人:丁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