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作者:校档案馆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342

为有效预防并迅速处置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滁州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档案局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把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紧急处置能力。

(二)档案为先。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应急处置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雪灾、雷击等)或人为因素(如纵火、爆炸、战争等)或其他突发性事故(如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服务器系统崩溃、火灾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档案损毁、档案馆损坏、人员伤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档案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设在校档案馆,由档案馆馆长任组长,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部署和检查档案安全工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救灾人员,调配应急物资,实施应急抢险。

四、抢险救灾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档案库房、调阅室、档案软件系统。

(二)档案资料的抢救顺序:

1.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

2.长期保管的纸质档案;

3.电子档案;

4.声像档案;

5.实物档案;

6.短期保管的纸质档案;

7.档案目录和检查工具;

8.其他资料。

五、启动预案、应急处置及终止预案

(一)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本预案

1.档案馆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重要档案被毁,档案库房坍塌和人员伤亡,急需多个部门紧急救援的;或档案馆附近区域发生特大火灾,严重威胁档案安全,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紧急转移档案的;

2.档案馆发生重大盗窃档案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档案馆库房坍塌和人员伤亡、失踪、被困,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救援的;

4.发生战争、社会对抗群体事件,严重威胁档案安全的;

5.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档案库房坍塌,档案被淹和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急需组织力量紧急救援和转移档案的;

6.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他灾情。

(二)应急处置

灾情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拉响警报,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的蔓延,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灾害、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灾害抢险步骤

1)凡发现档案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裂缝、屋顶漏水等异常现象,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馆库区灾险情况较为严重,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并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较大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组和校安全保卫处报告;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通知学校门卫保安,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进入校园做好准备;消防队到来之后,及时报告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2)较大水情:立即向领导组和校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报告,迅速切断水源,启用工具排水;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领导组视档案库房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的处置意见,并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3)档案被盗、泄密:应保护好案发现场,并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档案工作人员要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立即整改。

3.重大灾害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危及人身安全的灾害,一方面迅速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另一方面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4.档案软件系统崩溃

立即向领导组和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报告,通知技术人员,最大限度地抢救档案数据;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查明原因,立即整改。

(三)突发情况汇报

建立灾害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出具调查报告,分别报送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档案损失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初步分析原因、抢救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的事件、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危及档案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终止预案

档案馆灾情和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解除,本次应急预案终止。

六、灾后工作

对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损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和登记,应转移的档案全部转移,并确保档案安全;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资料;对因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馆损毁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对整个事件进行总结,将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学校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准备。根据档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学校每年适度安排专项资金,当发生灾害时,用于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二)物资准备。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为档案部门配备自动报警、灭火、去湿、消毒、防火、防水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器材。消防器具应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三)安全防范准备。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树牢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定期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等,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当。

(四)实战演练准备。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累实战经验。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灾害变化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九、本预案由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终审人:申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