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225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学校2020年工作,及早谋划2021年工作,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局良好,加快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全面总结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学校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要点、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年末收尾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突出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果,注重概括提炼,用详实数据和典型事例支撑,力求文字精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2.谋划制订2021年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硕士学位点创建工作,提出2021年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力求创新,确保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材料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是学校进行年终考核、统筹决策的重要支撑材料。工作计划将作为学校制订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参考。

2.报送材料须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不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页面设置均为上下左右2.5cm,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不加粗,第二层用楷体-GB2312字体加粗,第三、四、五层用仿宋-GB2312字体加粗请勿使用自动编号全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1磅”。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将2020年工作总结、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将2021年工作计划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办公室汪旭处(邮箱565320909@qq.com。报送的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

                             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终审人: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