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正式核准发布

文章作者:金小敏发布时间:2023-07-30浏览次数:14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同意滁州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滁州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以下简称“新章程”)获核准,可公布实施。

原《滁州学院章程》于2015年经省教育厅核准生效,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适应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和学校内部治理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学校于2022428日正式启动章程修订工作,经过学习调研、修订文本、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阶段,形成章程修正案核准稿,向省教育厅申报核准。

新章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顺应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新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个部分,正文部分共十章、八十三条。

大学章程是高校办学的“根本大法”。学校将以章程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滁州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pdf


终审人:丁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