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办公室2023年蔚园心声(二次)询价采购函

文章作者:卞德康发布时间:2023-07-31浏览次数:1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办公室拟对蔚园心声平台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有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软件开发相关资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二、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包含: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为完成项目的全部一切费用,包括交通、食宿、差旅、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单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学校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货和付款: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达到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询价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383日(周四)163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滁州学院办公室(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510室)。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报价函(盖章)(格式见附件2);

4)无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最高限价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510

联系人:滁州学院办公室 卞老师

电话:0550-3510026

附件1:蔚园心声平台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函.docx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23731


终审人:卞德康